TiBE 台北國際書展 2025.2.4-9

【編輯獎-自製類】2018年台北國際書展「書展大獎」 徵選辦法

2017年09月15日 /

一、主旨

為呈現台灣年度出版趨勢、表彰華文作品的耀眼成就,台北國際書展特別設立「書展大獎」,以期鼓勵台灣原創、繁榮台灣出版,並作為大眾閱讀的指標。 

2018台北國際書展大獎共有「小說類」、「非小說類」及「編輯獎」三個獎項。「小說類」為涵蓋各類型的虛構小說;「非小說類」則徵選小說之外、不含詩集的其他出版品,即將邁入第十一屆的台北國際書展大獎自2008年創立,持續肯定台灣出版同業創新精進,並帶動讀者閱讀更多優秀的華文出版品。 

「編輯獎」以獎勵編輯或編輯團隊為目的,分為「自製」及「非自製」兩類,希冀能鼓舞選題精湛編輯工作者,表彰編輯專業的傑出與貢獻。冀盼在台北書展基金會的持續推動下,「書展大獎」能繼法蘭克福、萊比錫、波隆那書展,成為另一個具有推廣閱讀影響力的國際書展大獎。 

二、獎項

  1. 小說類:第一階段選出入圍書籍10本,第二階段選出大獎得主3本。
  2. 非小說類:第一階段選出入圍書籍10本,第二階段選出大獎得主3本。
  3. 編輯獎「自製」及「非自製」:第一階段選出編輯各5名,第二階段選出編輯獎得主1名。
  4. 獎金:「小說類」、「非小說類」大獎得主作者、編輯獎「自製類」及「非自製類」得主之編輯,可獲新台幣壹拾萬元獎金及獎座一座,其出版社可獲獎座一座。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四、參加辦法

(一)參選資格:

  1. 小說類、非小說類:
  • 台灣之華文原創出版,創作者應為我國國民,且參選者或出版單位須擁有出售其他語文版本的權利。
  • 非我國國民創作之華文出版品,版權所有者必須為台灣之出版單位,並為全球首次出版。
  • 由評審委員遴選推薦之華文創作。 
  1. 編輯類:
  • 參選者應為我國國民,或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核發載明得從事報名參賽獎項作品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但就業服務法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 「自製」類書籍,出版單位須擁有出售其他語文版本的權利。
  • 可由評審委員另外推薦參選編輯或編輯團隊。

(二)參選規定:

  1. 限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期間首次出版之出版品。初版日期以版權頁所載日期為依據。
  2. 小說類、非小說類:個人作品若已由出版社出版,則該作品須以出版社名義報名;若未經出版社出版而由個人出版,則個人出版者得自行報名。
  3. 每家出版社可分別報名「小說類」及「非小說類」,每家每一類報名數量至多10本,但受評審委員推薦之作品則不在此限。
  4. 編輯類:各出版社可報名兩名/組編輯團隊,並提出其年度作品(需符合以上初版日期期間),各編輯/編輯團隊可報名書籍上限為5本

五、評選方式

  1. 小說類、非小說類設置評審委員5名,編輯獎設置評審委員3名,分為初審、決審兩個階段加以審查。評審委員將由主辦單位邀請學者、出版人、媒體、通路業者或書評家等相關領域專業人士擔任。
  2. 評選標準由評審委員訂定。編輯獎則依編輯流程所需能力劃分為「企劃力」、「整合力」和「影響力」三部分。

六、報名

      1、徵件日期:即日起到2017年11月3日(五)18:00止。

      2、評選期間:徵件截止日至2017年11-12月間進行初選及決選。

      3、報名方式:

     報名書籍,皆須完成網路「線上報名」及寄出「書面資料」兩項程序。 

  • 線上報名:報名者請至台北國際書展官方網站  https://www.tibe.org.tw 註冊個人會員帳號,再使用個人會員帳號登入。因本屆書展提供全新服務,請所有報名者重新註冊後,再登入填寫線上報名資料。
  • 書面資料:報名作品須檢附樣書乙件,於信封上註明「書展大獎報名作品」,郵寄至:台北市110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80號10樓「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 張秀珍」收,電話:02-2767-1268分機104。

七、選書公布

      1、2017年12月下旬前於活動網站公佈初審第一階段入選之書目,並以電子郵件專函通知入選者和出版社。

      2、2018年台北國際書展開展前,擇期公佈「2018年書展大獎」獲獎名單。

八、相關活動 

  • 預定於2018年1月間舉行台北國際書展大獎公布記者會。
  • 預定於2018書展舉行「書展大獎」頒獎典禮。
  • 預定於2018年書展舉辦「書展大獎」系列講座。
  • 得獎作品得參與「2018年第26屆台北國際書展」主題展示。

九、注意事項

      1、「小說類」選書為虛構的短篇或長篇故事(不含繪本);「非小說類」選書(不含詩集),為非虛構性的書籍,涵蓋散文、傳記、商業、表演藝術、歷史文化、旅遊、生活設計類。

      2、「編輯獎」分「自製」及「非自製」兩類:「自製」書指從發想、取材、選題、企劃皆為台灣原創之書籍;「非自製」書則指外版引進書。

      3、參選者須同意無償提供參選作品相關圖文資訊由主辦單位作為推廣書展大獎相關文宣品之用。

      4、通過初審之入選書籍請於接獲通知後一週內,另行寄送詳細資料及作品至主辦單位,以利辦理宣傳規畫。

      5、報名但未獲選之作品,請於2018年1月12日前派員至本會取回。未於時限內領回之作品,將視為無條件同意本會以捐贈方式處理。

      6、如遇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內容規格或參選資格不符,以致影響參選資格或評選結果,恕不另行通知。

      7、參選者保證參選作品未違反任何著作智慧財產權之規定,否則參選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撤銷其參選資格。

      8、獲獎作者所獲之獎金,主辦單位將依政府相關法規逕行辦理代扣稅金。

      9、徵選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書展活動網站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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